绵阳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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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绵阳师范学院 2007-12-13 10:29:50 |
一、学校全称:绵阳师范学院(国标代码10639) 二、学校地址:四川省绵阳市 邮编:621000 三、联系方式: 咨询电话:0816-2200001 2200234 7084576 8026169 8065957 2202650(传真)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mnu.cn 招生网址:Http://zs.mnu.cn E-mail: 四、办学性质及层次:公办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五、录取规则: 1、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,实行远程网上录取; 2、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,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; 3、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(不限制分数) 4、身体要求:符合国家新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;音乐学、美术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60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50米;音乐学(舞蹈方向)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.65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55米。 5、投档办法:在文考、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、体检、面试合格的情况下,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、德智体全面考核。按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。 6、录取方式: (1)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; (2) 对于进档考生,按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; (4)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,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录取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;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,将其调录到未录取满计划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将予以退档。 六、录取结果的公布:通过各省招办及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。 七、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:为保证表现良好、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,我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“奖、贷、助”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,设立勤工助学岗位、协助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等。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请见我校 “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”网站。( http://xgb.mnu.cn) 八、其它规定: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。对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,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学校领导批准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原籍,并报考生所在省(市、区)招生主管部门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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